根据1988年中国科协《关于建议各学会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通知》,2014年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规范学术期刊出版秩序促进学术期刊健康发展的通知》,2015年财政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精神,为加强对学术期刊的规范管理,推动期刊高质量发展,参照同类学术期刊相关办法,对期刊社所属两个期刊《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的版面费、审稿费收取标准、管理和用途作如下规定:
一、收取标准及用途
(一)通过编辑初审的稿件向作者收取审稿费,《中国机械工程》审稿费标准为200元/篇;《湖北工业大学学报》不收费。
(二)凡是通过“三审制”被正式录用的论文按照如下标准收取版面费:
1.《中国机械工程》论文版面费按450元/页收取;《湖北工业大学学报》校外人员论文版面费按600元/篇收取,校内教职工、学生不收费。
2.《中国机械工程》提前发表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文章加收1000元版面费,高质量论文需优先发表的除外。
(三)期刊社各期刊收取的费用全部用于补充期刊社运营经费。
二、费用减免
(一)《中国机械工程》编辑部约稿文章免收审稿费。
(二)依据办刊宗旨、年度重点选题开展的组稿论文,版面费的减免由组稿编辑提出申请,在稿件处理单上说明减免理由、申请减免额度,与论文完整审稿资料一起,经执行主编审核报社长签字批准后执行。面向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学者约稿发表的论文免收版面费,由约稿编辑提出申请,在稿件处理单上说明免收版面费理由,与论文完整审稿资料一起,经执行主编审核报社长签字批准后执行。《中国机械工程》自由投稿中的高质量文章酌情减免,批准流程同上。
三、稿件相关费用的收支
(一)论文作者在接到《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工业大学学报》收稿通知书和论文正式录用通知(通知书中均含缴费通知)后,《中国机械工程》需经由作者所在单位账户或作者本人账户将相关费用交到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对公账户,由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财务室依据财务规定开具正式发票。《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经由作者所在单位账户或作者本人账户将费用交到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开具正式发票。
(二)严禁任何人将作者稿件相关费用汇入编辑部工作人员个人名下,严禁向作者收取本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或财物。
(三)《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定期向外审专家支付稿件审稿费,标准为80元/篇;《湖北工业大学学报》编辑部定期向外审专家支付稿件审稿费,标准为50元/篇/次。
(四)《中国机械工程》论文刊出后,由当期责任编辑造表交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财务室,财务人员按规定流程支付稿酬给作者。常规文章稿酬标准为200元/篇,约稿文章稿酬按《〈中国机械工程〉约稿工作管理办法(试行)》(2019年3月29日版)执行;《湖北工业大学学报》论文刊出后,由编辑部主任造表交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财务室,财务人员按规定流程支付稿酬给作者。常规文章稿酬标准为80元/篇。
四、费用管理
中国机械工程杂志社财务室切实依照国家、学校和社内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中国机械工程》《湖北工业大学学报》每期论文刊出后,财务人员应按照目次页论文顺序清理核查论文版面费的收费情况。每年年底,财务人员对当年年度审稿费的收支情况进行清理核查。
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开始施行,由期刊社负责解释。
湖北工业大学期刊社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