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规章制度 > 正文

  

  一、为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工作效率,期刊社实行办事公示制,做到办事公正、公平、公开。
  二、期刊社在做出重大决策,或者重要事项正式决定前,应当将拟定的方案和理由向全社公布,在充分听取意见后进行调整,再作出决定。
  期刊社公示的内容还应包括公布期刊社、各编辑部、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责任人及办公电话,做到职责明确、任务具体、明确工作范围,落实责任到人(岗位责任制已公布),保证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三、公示的形式可以采用校园网、各编辑部网站、期刊社QQ群、会议、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
  四、认真办理公示的反馈意见,并将办理情况及时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