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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为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学校关于政务公开的有关规定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紧紧依靠群众,把政务公开纳入评议行风、政风的范围,组织全社职工对期刊社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接受群众监督。
  三、评议对象:期刊社、编辑部、办公室及其他工作人员。
  四、评议内容:
  (1)公开内容。公开内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是否充分体现期刊社的职能特点,是否及时反映期刊社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否便民、利民。
  (3)公开制度。公开制度是否规范健全,公开机制是否科学有效,公开程序是否系统全面等。
  (4)公开效果。政务公开工作是否得到期刊社干部职工的满意和认可,是否保证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评议方式:
  (1)问卷评议。根据评议内容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设计问卷调查表,向群众发放,供群众评议。
  (2)代表评议。由期刊社代表等组成评议小组进行评议。
  六、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具备整改条件的,立即进行整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向意见建议人做出解释,待条件成熟时再行整改。整改情况以网上公告、寄发函件、召开座谈会、上门走访等方式反馈。